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内蒙古能源发电公主岭风电有限公司风光同场20MWp光伏发电(一期10MWp)项目EPC总承包
2、建设地点:内蒙古兴安盟科右前旗东部。
3、建筑规模:本期建设容量10MWp。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银行贷款。自筹 20 %;贷款 80 %
5、招标内容:内蒙古能源发电公主岭风电有限公司风光同场20MWp光伏发电(一期10MWp)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各系统和配套工程规划设计;项目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和管理;项目建设期工程保险和劳动保险;项目各系统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施工准备、施工、调整试运、工程专项验收、并网发电验收等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及移交后的质保服务等。
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编制施工图设计原则及执行概算、动态无功补偿技术专篇、光伏电站地质详勘、光伏区、升压站改造及集电线路设计等)。
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材料采购、运输及储存保管等。
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安装工程(含施工水源及供水管线、施工电源、光伏电站站内网络通讯、互联网、电视、电话、视屏监控系统、光功率预测装置、SIS系统、场内道路、进场道路、场地平整等工程、施工临建(含甲方、监理);施工降水;防洪防汛防沙设施、消防施工、水土保持施工工程、环境保护工程、植被恢复工程等)及调试试验、性能试验、消缺、工程验收(含环保、水保、消防、质检、安全设施、植被恢复竣工验收、并网安评、计量系统、当地电力公司送电前的验收、低电压穿越认证、微电网报警系统、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程档案验收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办理占用草原可行性研究报告、办理项目涉及的所有专项“三同时”、竣工移交、试运行、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工程,同时也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清洗车辆、检修车辆、消耗品、相关的技术资料以及与本EPC工程相关的所有审批手续等。
由于本工程为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因此除征(租)地外其它所有的涉及到项目建设所需的如并网接入及验收(含地调、中调)、地方供电局报装、投产后一年内电网公司所要求的各项维护、调试、线路跨越(含铁路、公路、桥梁等)等手续的办理及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承包方负责。另外,为了保证项目按期投产所发生的冬季施工费用由承包方负责。
承包方应充分结合招标文件范围,细致的综合考虑自身报价,如招标文件中提及到的内容,但承包方的报价中未计列,由此造成的缺项、漏报、费用预估不足,均由承包方负责。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有新能源发电工程的勘察设计或EPC总承包业绩。
4、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企业注册),且有类似工程的业绩。
5、投标报名
5.1报名时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的单位只提供营业执照即可,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②资质证书副本
③税务登记证副本
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⑤项目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企业注册)
⑥新能源发电工程的勘察设计或EPC总承包业绩(合同)
5.2 参加报名的经办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A4纸)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资料提供齐全为报名合格。迟到的报名将被拒绝(以提供资料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所提供的资质等材料文件中如有虚假情况,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为2016年12月8日至2016年12月12日,每天8:30至12:00,14:30至17:30。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2日17:30。
2、迟到的报名将被拒绝(以提供资料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
1、获取时间:2016年12月8日至2016年12月12日(周六、日不休息),逾期不再受理。
2、招标文件出售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内建工[2007]261号”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回。
标书费1000元。
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8日上午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