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大唐四川发电有限公司委托审计中介机构入库项目资格预审。
1.2 项目地点:各被审计单位地点
1.3 项目范围: 大唐四川发电有限公司2016年9月~2019年12月需委托的审计项目(包括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工程造价结算审计及工程竣工决算审计项目等)。
1.4 招标人:大唐四川发电有限公司
备注:第一次资格预审未通过的单位,此次将同新报名单位一同评审,已报名单位无需再递交文件。
2 申请人资格要求
2.1 合格申请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2.1.1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 申请人须具有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资格条件,并依法取得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造价甲级资质;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相应执业资质资格条件。
2.1.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即投标主体若为造价咨询单位,可联合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协作方共同完成审计项目)。
2.1.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1.5申请人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造价咨询服务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2.1.6具体要求详后《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2.2 本次招标,申请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虚假投标包括但不仅限于申请人在其投标文件和澄清中提供虚假的资格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故意修改招标文件明确列明的咨询要求并对其进行响应等),将取消该申请人的投标资格,并将其纳入大唐四川发电有限公司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三年内对其不予授标。
3.2 预审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12月2日9:00至2016年12月8日17:00。
4 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4.1 递交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待招标代理机构最终通知。
4.2 送达地点:待招标代理机构最终通知。
4.3 递交方式:预审申请文件应按要求密封,由申请单位代表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