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皮县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城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约6.5万平方米,农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约8.3万平方米(830户)。现对本项目所涉及的工程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工程(工程内容)等建安工程总承包,具体包括概算、施工图设计及专项设计、施工图审核;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保修服务及空调外架、空调管线、贴墙管线、雨水管线等需要现场拆除、整理、更换、墙体裂缝剔凿抹灰等工作。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EPC总承包工作,包括本项目的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间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理专业人员等。(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含)及以上资质。设计负责人需具备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2)施工资质: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3.1.2其他要求:1、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应为投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拟派往的负责人;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2、本项目补遗书、澄清、修改等均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发布。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1)联合体方成员一应为施工方,成员二应为设计方;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参加投标,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未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由联合体双方提交一份双方盖章的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7)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9-17 08:00至2019-09-23 17:3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备注: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供应商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成为正式网站供应商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郑经理
手机:13810351893
邮箱:dlztbkefu@163.com
网址:www.dlztb.com
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北京市工商局批准的专业从事电力系统招标采购和在线贸易电子商务平台,经营性备案证号(京ICP证070736号,工商注册号:010202008042900014),16年电力专业招标服务,成就行业互联网领导品牌。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