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盐城大丰新能源发电
2019年度海上运维船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华能盐城大丰新能源发电 2019年度海上运维船租赁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华能江苏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华能大丰海上风电场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东侧毛竹沙海域,东临米树洋海槽、西临陈家坞槽、北临毛鱼垳、南临十船垳。陆上开关站需穿过长距离潮滩、西洋深槽、三丫子沙、东沙、陈家坞后,至毛竹沙西侧的海上升压站,风电场中心离岸直线距离约55km,最远的风机离岸约100km,高程-3.3~-12.8m,场区面积127km2,场区大部分区域水深约 2~7m,沙洲中北部最浅约 0.7m,西侧陈家坞处最深约 10m。风电场共安装48台4.2MW风力发电机组和20台5.0MW风力发电机组,16台单机容量为6.45MW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400MW,海上升压站1座,升压站上部为全钢结构,下部为钢管桩导管架式基础结构。
规模:400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盐城大丰新能源发电 2019年度海上运维船租赁项目招标。根据发包方要求提供华能大丰海上风电场运行维护专用船舶服务,承担华能盐城大丰新能源发电 运行生产人员的下海交通服务。计划服务期为合同签订后10个月,服务期内出海次数暂估100次。船舶服务区域为华能盐城大丰新能源发电 海上风场。船舶停靠泊位为发包人指定的码头;主要航行区域在风电场机位;风电机组位于大丰海域,风力发电机组最远端离岸距离约100公里。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6.运维船满足近海A1、A2海区航行安全要求;
7.运维船配备的船长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轮机长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和水手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证书,以上资质证书全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颁发。
8. 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须承担过近海海域工程项目运营业绩1项,并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4月17日9:00起至2019年4月22日17:00止。
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
4.2 联系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ch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