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大连第二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第一批辅机设备集中采购主变压器、高压厂用变压器、高压启动备用变压器设备重新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大连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华能大连第二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第一批辅机设备集中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0 万元,招标人为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华能大连第二热电厂“上大压小” 2 台 350 兆瓦机组新建工程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部,大连原 523 厂厂区内,部分为填海区域。本项目第一台机组计划与 2020 年 12 月 20 日投产,第二台机组计划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投产。本次招标为第一批辅机设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东北 大连第二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第一批辅机设备集中采购主变压器、高压厂用变压器、高压启动备用变压器设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东北 大连第二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第一批辅机设备集中采购主变压器、高压厂用变压器、高压启动备用变压器设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财务和信誉要求: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2.没有被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不良记录;
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投标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黑名单。
3)关联企业要求: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联合体或代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5)专项资格条件:投标人 2014 年 1 月 1 日至今国内至少具有 5 台 350 兆瓦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项目主变压器设备的运行业绩,并提供同类型设备型式试验报告。
注:以上业绩要求提供合同影印件,合同时间以合同中签字盖章页的时间为准。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19 年 06 月 13 日 18 时 00 分到 2019 年 06 月 24 日 17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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