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发电 2019年第二批烟气脱硫用石灰石单价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9-07-2089)
项目所在地区: 江苏省太仓市太仓港口开发区
1. 招标条件
本 (项目名称)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华能发电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19年第二批烟气脱硫用石灰石单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太仓市太仓港口开发区118号
2.2 规模: 华能发电 位于江苏省太仓市太仓
港的长江南岸,水陆通畅,配备专用石灰石接卸码头,码头靠泊船型2000吨级。有2台320MW、2台620MW火力发电机组,因烟气脱硫需要,需采购石灰石4.5万吨左右。
2.3 建设工期: /
2.4 标段划分: 本标的根据用量划分为两个标段,比例为5:5,即第一标段为预估用量的50%,第二标段为预估用量的50%,投标人必须同时投2个标段,且2个标段的投标报价单价保持一致,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但是只允许中一个标,中标顺序为1标段>2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脱硫用石灰石4.5万吨
2.6 交货地点: 太仓市太仓港口开发区118号华能太仓电厂
2.7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分批交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年产或供应4万吨以上石灰石的能力,有电厂脱硫用石灰石的合同业绩至少1项。
3.2.2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运输船舶合作协议等。投标人是经销商的必须提供所合作石灰石矿业公司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运输船舶合作协议以及其与合作公司签订的保证至少年供4万吨以上石灰石的协议。
3.2.3 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报价含港口建设费。所有来船必须购买港口建设费。交货前所有费用由供方负担。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7月10日9:00起至2019年7月16日17:00止。
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
4.2 联系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ch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