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丹东电厂向东港市经济开发区西区外供工业蒸汽新建工程
一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丹东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丹东电厂向东港市经济开发区西区外供工业蒸汽新建工程一标段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辽宁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华能丹东电厂1998年建设2×350MW亚临界燃煤机组,2台机组于2010年完成供热改造,现已实现对东港城区集中供热。本次2号机组实施工业供汽改造完成后,对外供汽能力达到80t/h。工期要求:拟定总工期60个日历天,计划于2019年10月20日竣工,投标人根据现场踏勘及工期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保证足够的施工作业面,满足招标人要求。质量目标:整体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并达到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现行标准。招标范围包括:新建减温减压器工作间一座、安装两台减温减压器及附属设备、2号机组热再至减温减压器入口管道、支吊架及配套设施安装、厂区蒸汽管道保温及安装、厂区管道支架施工及本工程相关的配套设施施工。包括本标段范围内的供货、施工、系统调试、金属探伤、检测、吹管、水压试验、试运行,消缺,培训,配合性能验收,并负责移交生产,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等各项服务,具体范围及工程量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建设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华能丹东电厂向东港市经济开发区西区外供工业蒸汽新建工程一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能丹东电厂向东港市经济开发区西区外供工业蒸汽新建工程一标段的资格能力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2014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有300MW等级及以上发电机组供热改造工程业绩,并提供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3.2.3.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安全生产合格证。
3.2.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8月27日9:00起至2019年9月2日17:00止。
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4.2联系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ch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