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敏露天矿2020-2021年岩土装卸运输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伊敏露天矿2020-2021年岩土装卸运输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0 万元;私有资金 0 万元;境外资金 0 万元;自筹资金 0 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 0 万元;其他资金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呼伦贝尔能源开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伊敏露天矿2020-2021年岩土装卸运输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伊敏露天矿2020-2021年岩土装卸运输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伊敏露天矿2020-2021年岩土装卸运输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3.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
3.1.4未有国家、行业、 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3.1.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8月30日,至少承担过一项软岩露天矿土方剥离工程,且单项工程量在1000万立方米以上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的扫描件。
3.2.2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的资质,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一是承诺对月计划不能兑现时,将部分工程款暂压至招标人处,暂压款额:月度产量未完成部分×4.00元/立方米。如年度工程计划工期内,未能完成年度计划产量时,赔偿招标人损失。赔偿金额:年度产量未完成部分×4.00元/立方米;二是承诺自卸车驾驶人员必须具备B2及以上驾驶证和煤矿企业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明;三是承诺严格按照三班三倒作业方式配备人员;四是承诺投标人所用的采掘设备斗容不小于1.8立方米,卡车为载重不小于40吨的矿用宽体卡车。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11月20日9时00分到2019年11月25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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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ch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