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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2020年7月液氨采购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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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01-24 15:01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华能区域: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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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华能榆社发电 2020年4月-2020年7月液氨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中市

一、招标条件

华能榆社发电 2020年4月-2020年7月液氨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山西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榆社电厂二期建设规模为2×300MW亚临界机组,配置2台1053t/h自然循环锅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华能榆社发电 2020年4月-2020年7月液氨采购:

本次招标项目标的招标范围为:本次招标为2020年4月-2020年7月液氨单价采购,液氨为一等品,暂估量总计为1200吨,具体数量以最终生产现场实际所需数量为准,投标人不得因实际采购量的变化而提出索赔,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供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近五年至少具有1项液氨销售相关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的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制造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制造商或代理商应具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与具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运输企业签订的相关合作协议。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获取时间:从2020年1月24日9:00起至2020年2月7日17:00止。

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

2.联系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c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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