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及范围: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耒阳分公司(下文简称大唐华银耒阳分公司)位于湖南省耒阳市。大唐华银耒阳分公司装机容量为102万千瓦(1、2、3、4号机组),其中1、2号机组为21万千瓦超高压机组,分别于1988年6月和1989年11月投产发电;3、4号机组为30万千瓦亚临界机组,分别于2003年12月、2004年6月投入运行。3、4号锅炉是由北京巴威公司设计制造的B﹠WB-1025/17.2-M型,单汽包、单炉膛、平衡通风、中间一次再热、固态渣、“W”火焰燃烧方式、露天戴帽布置、亚临界压力、自然循环燃煤锅炉。设计煤种为耒阳无烟煤。由于煤质变化等原因NOx排放浓度偏高。现为了降低锅炉炉膛出口NOx含量,计划对锅炉进行低NOx燃烧器改造。
招标范围:本次改造项目低氮部分拟对耒阳电厂#3炉的燃尽风区域(燃尽风区域水冷壁管屏更换、燃尽风喷口安装、燃尽风大风箱、角风箱制作安装)、主燃烧区域改造(煤粉燃烧器喷口优化、分级风喷口封堵)、热控部分(燃尽风风门执行器安装、电缆敷设等)、炉内卫燃带优化等。
二、资质及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2.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权利和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承担投标项目的能力,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且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
2.2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三级及以上许可资质。
2.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认证证书。
2.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2.5至少具有2台300MW及以上机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且安全、稳定运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2.6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设备质量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在过去承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系统工程建设中,没有出现投标人负主要责任的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
2.7不允许投标人(或投标方)转包本工程。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