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都区亲仁电视转播台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都区亲仁电视转播台建设项目 已由 海东市乐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乐发改(2018)32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专项资金 ,招标人为 海东市乐都区广播电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乐都区亲仁电视转播台建设项目;
2.2、招标编
2.3、建设
2.4、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 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在“信用”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于2018年5月24日至2018年5月28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到西宁程辉工程咨询 (西宁市五四大街9号(水务大厦6楼))报名;
注: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报名单位应登录《青海省 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带回执单及单位介绍信进行现场报名。
4.2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年5月24日至2018年5月2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在《青海省 服务平台》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并到西宁程辉工程咨询 (西宁市五四大街9号(水务大厦6楼))领取纸质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购置费1000.00元,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于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文件规定地点。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