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洪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洪发改[2017]107号文件立项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资金。招标人为洪江市教育局,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洪江市土溪中心学校综合楼建设项目
2.2 建设
2.4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并经建筑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进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还需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按湘建建[2015]57 号文执行,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 3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 1人、安全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应具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关键岗位人员均无在建工程。
3.5 投标单位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受贿记录的告知函(在有效期内的原件)。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符合及行业相关规定。
4.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和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帐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三万元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并在银行进账单用途栏注明是“洪江市土溪中心学校综合楼建设项目,如果未注明,由此造成无法查实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单位凭银行进帐单到怀化市财务室换取投标保证金确认单。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怀化城东支行
开户名称:怀化市
账 号:4300 1518 0720 5999 8888
6.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时间及
6.2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发布;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形式发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有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8.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