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桂阳县人民完小改扩建工程监理已由桂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桂政发改[2017]7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招标人为桂阳县人民完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桂阳县人民完小改扩建工程监理;
2.2 建设其中新建教学楼1栋5184.02㎡;新建综合楼1栋5375.5㎡。维修改造两栋老教学楼及老厕所4996㎡。新建200m标准田径场1个、围墙400米及学校大门、校内护坡、绿化、硬化等相关配套工程;
2.4 招标范围:对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竣工结算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并协助业主完成工程结算审计;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从工程施工阶段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并提交完整的工程备案资料;
2.6 监理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监理费:本项目施工费人民币叁仟陆佰零伍万零捌佰柒拾壹元捌角壹分(¥36050871.81元)上限值1%、下限值0.9%。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以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
3.3项目负责人(即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专监应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监理员应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
3.4 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即至少总监1人、专监1人和监理员1人,总监理工程师可以在同一城市同时担任不超过3个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对在同一城市同时担任多个建设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单位应在其监理的各个建设工程项目现场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监和监理员不得有在建项目。湖南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进行该项目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所有政府投资项目款项支付严格按照桂政发【2016】9号文件执行,税费必须交本地财政。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3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20000.00),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6 月14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 5 月 24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郴州市网(网
7.澄清答疑
7.1 澄清答疑采用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郴州市网》(网
7.2 投标人应自行在《郴州市网》(网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2018 年 6 月 15 日 9 时 30分
8.2投标文件递交的
8.4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须同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