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桂阳县人民完小改扩建工程已由桂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桂政发改[2017]77号批准建设,以桂招备(2018)12 号核准 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桂阳县人民完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桂阳县人民完小改扩建工程;
2.2 建设其中新建教学楼1栋5184.02㎡;新建综合楼1栋5375.5㎡。维修改造两栋老教学楼及老厕所4996㎡。新建200m标准田径场1个、围墙400米及学校大门、校内护坡、绿化、硬化等相关配套工程;
2.4 工期要求:33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必须符合工程设计和现行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符合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 ;
2.7 招标范围:桂阳县人民完小改扩建工程(详见本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招标控制价:人民币叁仟陆佰零伍万零捌佰柒拾壹元捌角壹分(¥36050871.81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安全员具有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最低配备标准须满足湘建建[2015]57 号文件规定,即至少项目负责人 1 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1 人、安全员 2人、质量员 1 人,且无在建工程;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均须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现场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 号、郴建发[2017]3号、郴建发[2018]55号“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柒拾贰万元整(¥72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8年 6 月 13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 5 月 24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郴州市网(网
7.澄清答疑
7.1 澄清答疑采用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郴州市网》(网
7.2 投标人应自行在《郴州市网》(网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2018 年 6 月 14 日 9 时 30 分
8.2投标文件递交的
8.4投标人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其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