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西部利用工业余热集中供热工程互联互通(团结西大街-银河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邢台西部利用工业余热集中供热工程互联互通(团结西大街-银河路)工程施工阶段监理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邢台西部利用工业余热集中供热工程互联互通(团结西大街-银河路)工程施工阶段监理 已由邢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邢发改审批核字[2015]8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邢台金昊热力开发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3招标范围:经查勘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经审查合格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土建、安装工程施工阶段监理。
2.4计划工期:212日历天。
2.5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分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及以上企业资质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参加投标的,须经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3.3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DB13(J)/T161-2014)配备。
3.4投标单位应按照《关于调整投标企业及建造师信用信息收集和使用工作的通知》办理河北省建设工程投标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卡,以便在确定中标单位后相关管理部门计取中标单位的相关信息。
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规定不良记录,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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