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西湖管理区殡仪馆新建工程 已由 西湖管理区发展改革物价统计局 以西发改招〔2018〕4 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常德市西湖管理区民政局,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HNCDJK[2018]107
2.2 项目名称:西湖管理区殡仪馆新建工程
2.3 建设建筑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1#悼念厅建筑面积构549.45平方米,建筑高度8.25米,共一层;3#附属用房628.8平方米,建筑高度7.75米,共二层;
2.5 工期要求: 180日历日
2.6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2.7 保修要求: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8 招标范围:建筑工程、装饰、安装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Ⅰ)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柒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本项目采取银行直连方式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请核对好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8年6月14日14时30分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5月25日- 2018年5月31日17: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 电力招标采购网 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将在投标截止日前15天在<<常德市 信息网>>上公示,请各投标人仔细查阅。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 网上答疑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电力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6.4投标人应自行在 电力招标采购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6月14日14时30分,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