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献县纪委监察委新建办公辅助用房项目已由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单位为共产党献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单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献县纪委监察委新建办公辅助用房项目
2.2建设
2.7预算金额:2014502.31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该工程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河北省 公共服务平台市场主体注册并通过审核,登录平台( .cn)、电力招标采购网 、河北省 公共服务平台( /)上同时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 标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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