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RC-JLS-2018395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延边电力安装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2018年延边电力安装有限公司第四批(补充)物资协议库存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RC-JLS-201839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延边电力安装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2018年延边电力安装有限公司第四批(补充)物资协议库存招标项目的设备和材料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货物及其数量、合同包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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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物料描述 |
数量(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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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箱式变电站 |
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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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变压器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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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环网柜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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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低压柜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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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电缆柜 |
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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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计量柜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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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公告附件《清单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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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交货地点及方式:项目单位指定地点地面交货;
2.4质量标准:相关规定的合格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满足本次招标项目所需的经营范围。
(2)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或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4)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需要3C认证的产品取得有效的3C认证证书(如需要)。
(5)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产品及原材料检测设备的能力。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货物的投标。
(7)投标人应在近3年内(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类似业绩(指同电压等级及以上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不少于3项,并运行良好。
(8)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等市场监管部门列入并公示为"经营异常"名录。投标人被机关列为违法失信人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9)提供的同类材料未因该材料原因出现过质量问题(或出现过质量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电网公司或所在省公司的验收)。
(10)在国内设备/材料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电网公司或所在省公司的验收。
(11)在国内设备/材料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电网公司或所在国网省级电力公司的验收。
(12)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并满足技术规范对外购外协组件材料第三人资质业绩和技术水平的要求。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具有可追溯性。
(13)根据《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未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
(14)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的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或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与查询告知函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查询告知函打印件,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出具日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则查询期限为投标人成立之日起至告知函出具之日止。查询内容至少涵盖单位名称及法定代表人,若未提供满足要求的有效的查询结果,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12日~2018年6月1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至11:00,下午13:30至16:00 (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