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编号: CHDTDZ172/17-QT-01)
本项目招标公告以本公告为准。本变更公告仅对公告时间进行了调整,其他条款不变。
项目所在地区: 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荆庄街19号
一、招标条件
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技改项目 化学系统设备委托运行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自筹;招标人为 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X3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172/17-QT-0101 |
2018年一期二期制粉系统、供热首站、化水系统委托维护和运行 |
括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一期二期制粉系统、供热首站、化水系统等系统相关联设备系统维护和运行,本次招标委托期限为12个月。 |
15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18年一期二期制粉系统、供热首站、化水系统委托维护和运行】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机电设备安装,电力、电气设备维修的企业,且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至少具备近三年以来(具体指2015年1月1日以来)的制粉系统、供热首站、化水系统委托维护和运行或类似电力设备维护运行业绩一项,投标人在运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生产安全质量问题,本工程不得出现多层转包。投标人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材料(体现合同双方、合同范围、服务内容、合同规模等信息),否则不予采纳;
4.近三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工程需要。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须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近3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所承揽工程未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7.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不得在“信用”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 2018-06-14 08:47到 2018-06-21 17:00。
购买标书时间: 2018-06-14 08:47 到 2018-06-21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