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公告  公司  工程招标公告  服务  集中  机组  化工  钢球  神华  配电 

西双版纳澜沧江国际生态文化旅游度假区—观澜云顶建设项目建设工程临时用电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18-06-15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项目编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西双版纳澜沧江国际生态文化旅游度假区—观澜云顶建设项目建设工程临时用电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项目编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西双版纳澜沧江国际生态文化旅游度假区—观澜云顶建设项目建设工程临时用电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双版纳环球世纪会展旅游开发(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项目规模:本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316773.2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3089.44平方米。供电电压10KV,用电容量为3000KW,采用3台800KVA配电变压器。

2.3投资估算:本项目投资估算约 151万,其中:工程费约146 万元。

2.4招标范围:完成西双版纳澜沧江国际生态文化旅游度假区—观澜云顶建设项目建设工程临时用电工程设计与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1)设计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临时用电设计方案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有关报批、修改、调整、优化最终通过电力部门审批及施工过程、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等;

(2)施工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临时用电工程施工、所需设备及材料的采购(所采购设备必须为景洪市供电局招标采购入围产品)、安装、调试、通电及手续办理、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全部建设内容。并保证通过相关电力主管部门的检验、审批及通电的相关工作,具体以最终出具的项目施工临时用电工程设计施工图和招标人要求为准。

2.5计划工期:设计周期 15 日历天(含所有设计成果提交及达到报审条件),施工工期  60 日历天(完成所有施工内容并达到验收条件),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6 质量要求:

(1)设计部分:满足现行标准规范的要求,且满足电力行业相关验收规范标准及供电部门运行验收规范标准,提交的设计成果资料通过供电部门的审批;

(2)工程施工部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1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1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16)等相关规范及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确保通电并通过供电部门备案。

2.7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有效的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其以上设计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2014年至今须同时承担过2个以上(含2个)类似工程设计业绩及施工业绩(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设计类似业绩、施工类似业绩各2个)。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指:电力工程设计合同金额在 3 万元以上(含 3 万元)的项目。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指:电力工程施工合同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上(含 100 万元)的工程。若为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的,提供电力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合同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上(含 100 万元)业绩。

3.5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满足下列要求:

3.5.1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注册电气工程执业资格,必须为本单位人员;2014年以来作为设计负责人完成过1个类似电力工程设计业绩;

3.5.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机电工程或电力工程),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需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年检合格)。

3.5.3拟派的项目经理2014年以来作为项目经理完成过1个(含1个,业绩证明材料为工程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业绩证明材料应能明显体现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名字)类似电力工程业绩(类似业绩指设计施工一体化合同金额 100 万元或电力工程施工合同金额在 100 万元及其以上的电力工程。

3.5.4拟配备的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必须长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

3.6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必须为本单位人员。

3.7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2014年、2015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以上财务状况的证明材料)。

3.8云南省省外的设计企业、施工业企业需具备有效的云南省省外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

3.9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条件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投标人在“信用”网站()及“信用(云南)”网站( )、及昆明晨晟招标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和招标人委托的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kmc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经营资质  |  防骗提示  |  银行汇款  |  信用评价  |  服务说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银行汇款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12017752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