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雁工程建设施工准池铁路维修便道工程机械租赁项目(招标编号:CSIEZB180103786)已经批准招标,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大雁工程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我公司施工准池铁路维修便道工程所用的330型挖掘机、50型装载机、30T重型自卸汽车、18T震动压路机。主要完成土方开挖、刷坡整形、土石方运输、场地及路基平整碾压等工作内容。
序号 |
机械型号 |
单位 |
数量 (预估台班总数) |
最高含税单价 (元/台班) |
1 |
330型挖掘机 |
台班 |
140 |
3000 |
2 |
50型装载机 |
台班 |
140 |
1500 |
3 |
30T重型自卸汽车 |
台班 |
120 |
1500 |
4 |
18T震动压路机 |
台班 |
52 |
1400 |
说明:报价包括车辆(机械设备)租赁费、进出厂运输费、车辆(机械设备)燃油、驾驶员工资、住宿、饮食、车辆(机械设备)维护及其他等全部费用(含专用增值税发票)。本项目的机械台班数量为预估数量,具体以施工现场实际使用设备台班所签发的任务单按单价据实结算。
服务
付款方式:
(一)合同金额确定 租金(台班费)按实际工作量与合同单价执行即:实际工作量×合同单价(含税)=租金(台班费)结算金额。
按甲乙双方签认机械台班数量及中标单价为基价进行结算。
(二)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业主方具体付款时间,乙方提供机械设备租赁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甲方确认的结算额的65%进行付款。
根据业主方付款情况甲方应及时支付机械费,乙方必须保证现场合同范围内的施工,不因甲方在工程机械费款结算拨付滞后而影响工程进度,所有延期支付工程机械费款不计利息。
工作完成且双方无任何争议后,依据工程竣工结算,业主支付完工程款后,乙方提供机械设备租赁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甲方确认的结算额付款1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工程机械租赁服务;
3)本项目不接售标大厅的计算机进行网上购标,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请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登陆,点击“投标人用户登录”进入“购标申请”页面,按招标公告的要求上传报名资料,提交购标申请;购标
2)请在购标申请审核通过后,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或在售标大厅收费窗口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截止时间的限定:以购标申请审核通过时间72小时内为付款限定时间,超过该时间将无法付款,购标申请失效。但如上述限定时间早于购标截止时间,那么该供应商的网上支付截止时间为购标截止时间。
3)投标人在系统客户端填写开发票的具体信息及邮寄信息,我公司采用顺丰快递寄付的方式对招标文件的发票进行统一邮寄。投标人可通过 “交易信息”→“我的费用”→“已交纳”→“发票进度”查询发票的快递进度。
4)招标文件的下载:投标人交费成功后,可在系统客户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系统操作及支付技术开标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公开进行。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sh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