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莆田晏井风电场位于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大帽山~秋芦镇飞鹅寨之间与福清交界的山脊上,涉及萩芦镇友谊村、江口镇院里等村庄。场址北与福清市交界,西南距萩芦镇区直线距离约4km,东南距江口镇区直线距离约4km,西北侧紧邻在建的江口风电场,东侧距离莆田东方红水库约1.2km。
本项目拟安装15台2500千瓦风电机组,建设规模37.5MW。共新建场内道路全长10.9km,风电场集电线路采用2回35kV线路(风机间采用电缆连接,风电场接入升压变电站采用架空线)接入江口风电场220kV升压变电站。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为莆田晏井风电场水土保持施工工程,主要包括道路、风机机位平台及集电线路等工程施工扰动范围的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风机平台及道路覆土、客土喷播植草、撒播灌草籽、种植草和栽植攀缘植物绿化;风机平台和道路路肩栽植灌木、栽植行道树、覆土、场地平整和撒播草籽绿化等工作。
详见招标技术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3 工期:360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合格。
2.5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
3.1.2. 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3.具有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17年-2019年)具有2个及以上水土保持或绿化施工或其他类似施工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首页、合同范围页、盖章签字页);
3.1.5.投标人拟派往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建造师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B证;
3.1.6.投标人拟派往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至少有1个水土保持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
注: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其他:无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1月23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2月05日 16时0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备注:招标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王 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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