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台山电厂)位于广东省台山市铜鼓湾,总装机容量为5150MW。公司距离台山市60公里,距离珠海市110公里,厂区临近南海,气候较温和,空气较湿润,并有较强的盐雾腐蚀作用。雨季较长,夏季多雷暴,属亚热带气候。
台山电厂燃料区域内的生活污水因生活污水提升泵无法运行及地埋管道堵塞和漏水,导致生活污水从泵坑溢流至雨排水系统;满足不了现阶段环保的要求,燃料区域生活污水处理系统需进行优化改造。台山电厂现输煤系统自投产以来已运行13年,多年运行下来设备稳定性有所下降,体现为出水(回用水)悬浮物高(300-800mg/L,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悬浮物一级排放标准小于70mg/L),水中污染物极易残留,对设备及环境又造成二次污染,已经完全不能满足环保要求及现场设备安全使用要求。为满足环保及现场设备安全使用要求,含煤废水处理系统亟需进行优化改造。通过燃料区域生活污水环保符合性改造(处理量300吨每天)及含煤废水系统升级改造(处理量300吨每小时)后能实现环保和节能要求。
2.1.2招标范围:
广东公司台山电厂燃料区域生活污水环保符合性改造及含煤废水系统升级改造EPC工程范围包括:
(1)燃料区域生活污水环保符合性改造及含煤废水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设计(生活污水和含煤废水为两套独立的系统,每套系统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
(2)生活污水环保符合性改造及含煤废水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所有设备和材料采购供货,生活污水处理量300吨每天,包括但不限于: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系统设备、含煤废水一体化多效澄清系统及煤泥压滤干化系统设备、配电及控制设备、项目配套的辅助设备和材料等。
(3)燃料区域生活污水环保符合性改造及含煤废水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处理量300吨每小时)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系统安装建设、含煤废水一体化多效澄清系统及煤泥压滤干化系统安装建设、其他设备及辅助设施建设、原混凝土化粪池拆除、原含煤废水系统拆除、绿植恢复、配套电气设备安装施工等,项目所涉及的土建桩基及基础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等。
详细项目范围及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2.1.3工期要求
从开工日至项目通过初步验收不得超过210日历天,初步计划2026年1月15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4项目地点: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证书;或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甲级设计资质证书;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环境工程专项设计资质证书许可范围须涵盖水污染防治工程类)。
(3)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生活污水处理EPC总承包(合同内容需满足处理量≥100吨每天)或含煤废水处理EPC总承包(合同内容需满足处理量≥100吨每小时)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水处理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水处理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水处理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管理人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格式章节承包人建议书(四)分包方案中明确在本项目中承担的工作内容(同时承担施工、设计工作,或承担其中一项工作,另一项分包),未在投标文件格式章节承包人建议书(四)分包方案中明确的,视为同时承担施工、设计工作。
(2)承担施工工作的投标人认定为施工单位(须具有施工资质);承担设计工作的投标人认定为设计单位(须具有设计资质);同时承担施工、设计工作认定为既是施工单位,也是设计单位(须同时具有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具体要求详见【1】资质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12-09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12-15 16: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