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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林语山畔二期项目供热工程、海乐府项目清洁能源供热工程 重新招标

   日期:2016-11-03     浏览:247    
核心提示: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11-03,公告主要内容为:山东青岛林语山畔二期项目供热工程、海乐府项目清洁能源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11-03,公告主要内容为:山东青岛林语山畔二期项目供热工程、海乐府项目清洁能源供热工程 重新招标,所属区域:山东-青岛,所属行业分类:工程,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林语山畔(二期)项目供热工程、海乐府项目清洁能源供热工程 (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6/11/3
项目名称: 林语山畔(二期)项目供热工程、海乐府项目清洁能源供热工程 (重新招标)
工程地点: 市北区南昌路48号、市北区瑞海北路7号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财政100%
招标工程类型: 施工-热力 工程类别: Ⅲ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806.98万元 工程造价: 656.762233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供热面积约10.9万平方米
计划文号: 青城管[2016]116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
建设项目一号通编号: 3702030572676622014stK010769 绿色通道编号: /
建设工程一体化平台工程编号: 370203201609029901
建设单位: 青岛能源泰能热电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刘蕾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18562615907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能源泰能热电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 刘蕾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18562615907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科大建设工程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孟璐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3188969946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招标代理资格: 甲级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林语山畔(二期)包括一次网、二次网工程和换热站工程,总供热面积约为4.7万平方米。其中:一次网工程DN125长240米。二次网工程DN150长196米,DN125长400米,DN100长474米,DN80长298米,DN65长452米,DN50长146米,DN40长510米,DN32长314米。换热站1座,热负荷1.78MW。海乐府项目包括能源站、一次网、二次网和换热站工程。能源站采用三台1MW燃气锅炉,供热负荷2.4MW。一次网工程D108*4.5长506米,D76*3.5长568.4米。二次网工程D133*4长4米,D108*4长198米,D89*4长218.8米,D76*4长460米,D57*3.5长268.2米。换热站5座,供热规模约6.2万平方米,其中高区供热面积约为2.72万平方米,低区供热面积约为3.48万平方米。本工程约产生2600立方米建筑垃圾,全部外运。
2.招标内容: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同时具有GB2级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与取得市市政公用局(城市管理局)颁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持有市市政公用局(城市管理局)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招标《入围中标通知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人具有《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或《入围中标通知书》的除外);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或者 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要求承担本工程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标段要求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当合格投标人超过13家时,评标委员会将对合格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打分,按得分高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范围低价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工程合同额8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热力管网工程。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招标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无须报名。
十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投诉举报电话:0532-85916654、传真:0532-85916654、邮箱:0532-85916654@qingdao.gov.cn、通信地址: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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