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格尔木光伏发电产业园区2016-7#地块2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TQH17-33-zb3009 | 招标编码:CBL_20170207_191573889 |
开标时间: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招标代理:青海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 招标人:青海华智新能源有限公司 |
资金来源: 其他 |
招标公告
格尔木光伏发电园区2016-7#地块20MWp
光伏电站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TQH17-33-zb300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格尔木光伏发电园区2016-7#地块20MWp光伏电站项目已由海西州能源局以西能源备字[2016]第1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青海华智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青海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2招标范围:工程开工前准备阶段、施工招标阶段,“三通一平”阶段、设计、工程施工及调试阶段,试生产、竣工验收及交付生产阶段等建设过程进行监理和服务,参加工程后评价和工程达标报优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进场及场区内道路修筑、光伏组件、阵列基础、逆变器、箱变、开关站、集电线路、备用线路、送出线路、安装、调试工程;光伏电站整体通讯工程;供水、供电等一切满足光伏电站投产所必需的相关工程子项。
2.3工程规模:20兆瓦并网光伏电站本体及至110千伏升压站线路
2.4建设地点:格尔木光伏发电园区2016-7#地块。
2.5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施工计划开工日期及计划具备并网条件日期:2017年03月01日至2017年6月15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完成本项目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的相应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在本单位注册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电力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尚未承担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4投标人近3年(近三年是指2014年至2016年,下同)应具有2个10MW及以上已并网发电的地面并网光伏发电项目监理业绩。业绩证明资料包括合同复印件(除商业秘密内容外,须提供合同首页、签署页和能够证明规模的内容)或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资料(验收表或接收单)资料中的任意一种复印件。
3.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企业近三年无经济诉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http://www.qhbidding.com(青海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网址)进行投标人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于2017年02月 08 日至2017年02月 13 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办公室(青海省西宁市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26号)持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3)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2个10MW及以上已并网发电的地面并网光伏发电项目监理业绩证明资料(合同或验收报告资料中任意一种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4 小时内寄送(由于投递过程造成的文件丢失和延误,概不负责)。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 02 月 27 日14时30分,地点为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厅(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海华智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关大街57号水电大厦14楼
邮 编:810000
联 系 人:姚皓
电 话:0971-6268901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26号
邮 编:810016
联 系 人:孙女士
电 话:0971-6302727、6334223
传 真:0971-6304544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电力支行
账 号:6300 1883 6370 5000 7452
2017年 02 月 0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