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脱硝特许经营项目2019年度液氨采购招标公告
一、项目简介: 工程规模:浙江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沙山项目部)4×
600MW 级超临界机组锅炉脱硝用液氨 工程地址:本项目位于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西周镇乌沙山电厂院内
二、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及技术性能简述: 乌沙山项目部 2019-2020 年度液氨,预估用量 5000 吨,供货液氨品质指标
如下(具体见技术规范):
指标名称 |
单位 |
合格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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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含量 |
% |
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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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留物含量 |
% |
0.2 |
重量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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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
份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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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含量 |
mg/kg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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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含量 |
mg/kg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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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 |
度 |
kg/L |
0.66 |
25℃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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沸 |
点 |
℃ |
标准大气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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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 |
力 |
MPa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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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交货期:2019 年 5 月 11 日-2020 年 5 月 10 日,合同有效期一年。 签订年度单价长协,具体以订单执行。为确保后续供货的及时性,本标段设
置一个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和一个备选中标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当中 标人液氨供货能力饱和时,经招标人同意,由备选中标人供货,如果备选中标人 供货金额超过中标人供货金额的 20%时,由备选中标人取代其中标资格或重新 招标。中标人出现质量问题或到货验收不合格的情况,取消其中标资格,由备选 中标人取代其中标资格或重新招标。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资质及其他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签订并履行 合同的能力;
3.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
状态;
3.3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近 3 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3)近 3 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4)没有在公司的不良记录;
(5)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 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3.4 具有液氨的货源组织、质量控制、运输、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并保证依法经营、依法运输。经营范围包括(或)液氨、化学品、环保产品生产 销售,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
3.5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为液氨生产企业的,应具备保证满足本次招标数量的生产能力, 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5 年内具有 2 个及以上液氨供货 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代理商或贸易商的,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制造商出 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授权文件,具有销售相同或类似材料总计 1500 吨及以上供货 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文件)。
3.6 具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人负 责运输,应具有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人委托其他运输单位承担运 输,被委托运输单位应具有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7 具备足够的运力,运输过程中必须有防雨雪、防泄漏等应急预案。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1 获取方式:登录,凭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并办理后续投标事宜。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 年 3 月 19 日至 2019 年 3 月 29 日下午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