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风电场二期100MW工程风机塔架及附件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国内二次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广西风电有限公司浦北龙门风电场二期100MW工程位于浦北县江城街道、龙门镇、北通镇与三合镇境内,拟定的风电场址范围为东经 109°16'26.00"~109°29'41.31",北纬 22°3'44.73"~22°18'47.83"之间。规划场址由多条近似西北-东南走向的山脊组成,山脊全场约20km,海拔高度约250m~550m。龙门风电场二期工程与一期工程之间为五皇山国家地质公园,一期工程规划容量为100MW,现已开工建设,配套建设一座220kV升压站,综合考虑一期与二期共计200MW容量的送出需要。
本项目安装25台叶轮直径140m,容量为3000kW与10台叶轮直径140m,容量为2500kW风电机组,轮毂高度为90m。
2.2项目整体进度:浦北龙门风电场二期100MW工程进场道路已于2018年11月开工,主体工程计划2019年5月底前开工,2019年12月首批风电机组投产发电,2020年4月底全部风电机组发电投产。
2.3招标范围: 35套风机塔架及附件。包括塔架的制造、试验、运输、指导安装、培训、验收及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易耗品的供应,1年质保期内维护等服务。
2.4标段划分: /
采购设备名称、数量、技术规格:35套风机塔架及附件。包括塔架的制造、试验、运输、指导安装、培训、验收及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易耗品的供应,1年质保期内维护等服务。
交货地点:买方指定的浦北龙门风电场风机机位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第一批风机塔架交货;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第二批风机塔架交货;余设备于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完成供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独立民事主体;
3.2投标人资质最低要求:具有压力容器D1级及以上制造许可证;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
3.3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有单机2.0MW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塔架制造合同业绩不少于100台套,其中应含有3.0MW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塔架制造合同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封面、供货范围、签字页等材料);
3.4投标人其他要求:
3.4.1 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曾骗取中标、串标或严重违约;
3.4.2 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同类服务中未因该服务原因出现过重大及以上的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以住建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药监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安监总局等有关部门网站公开通报为准);
3.4.3 未被公司禁止投标或限制投标的;
3.4.4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4月3日15时至2019年4月11日15时(北京时间,下同)注册、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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