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邹县发电厂2019年度硫酸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济宁市邹城 一、招标条件 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4×335MW+2×635MW+2×1000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19年度硫酸采购】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采购内容,且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具有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 2.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需提供由第三方有资质化验机构出具的硫酸的正式化验报告,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化验报告原件)。 4.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三份与火力发电厂签订的硫酸销售业绩,销售金额不小于200万(发票扫描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的扫描件加盖公章,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近三年的销售业绩表,且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业绩造假,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5.投标人应是具有硫酸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厂家或营业执照包含硫酸经营许可并具有良好销售业绩的销售商。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类)或与具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类)的专业硫酸运输企业签订的相关合同。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必须提供至少与两个硫酸生产厂家签订的授权文件或购销合同,委托运输的需提供与承运单位签订的时间不少于2年的委托运输合同。(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6.投标人需具有24小时硫酸供货能力,运输液氨车辆排放达到国四(国IV)标准(提供供货能力证明及承诺书,盖公司公章)。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19-05-21 08:40到2019-05-27 18:30。 购买标书时间:2019-05-21 08:40到2019-05-27 18:30。 获取方式: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报名表及相关文件! 注册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kefu@163.com 网址:www.dlztb.com 其他事项: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相关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