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备分公司集中采购部2019年度华北,华东,华中,西北区域风电塔筒钢板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详见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详见招标范围。
项目整体进度:详见招标范围。
2.2 招标范围
本批次塔筒钢板框架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标段按照塔筒加工制作所在地进行区域划分,共分为4个标段,各标段不设容量限制,若某区域有风电塔筒钢板需求,则向该区域所属标段中标人采购,具体如下表: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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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主要指标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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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1 (华北区域) |
标段1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地区(不包括乌兰察布600万千瓦风电项目),物装分公司在上述地区使用的风电塔筒钢板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300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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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2 (华东区域) |
标段2包括福建、浙江、江苏、上海、安徽、山东地区,物装分公司在上述地区使用的风电塔筒钢板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300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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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3 (华中区域) |
标段3包括湖北、湖南、河南、江西地区,物装分公司在上述地区使用的风电塔筒钢板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300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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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4 (西北区域) |
标段4包括宁夏、新疆、陕西、甘肃、青海地区,物装分公司在上述地区使用的风电塔筒钢板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3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金应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或等值的其他货币。
3.1.2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对于必须通过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需经过国家3C认证。
3.1.3 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在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表》无不良记录。
3.1.4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1.5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
3.1.6 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3.1.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1.8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9 国内产品或者国外品牌在国内制造的产品不接受代理。
3.2 专项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标段1 (华北区域) |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证具有低合金钢生产制造能力的制造厂家或其全资销售子公司或其直接授权的一级经销代理公司。 2若投标人为制造厂家或其全资销售子公司,须满足以下条件: (1) 进入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发布的“2018年全国企业500强”名单; (2)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若投标人为代理商, 应为直接授权的一级经销代理公司,应取得至少3家钢厂或其全资销售子公司针对本批次招标的代理授权,所代理的钢厂应符合2.2条所有条件,代理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代理商近三年内必须具有单机容量2.0MW及以上100套塔筒钢板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封面、主要参数页、签字页)。 |
2 |
标段2 (华东区域) |
(1)投标人应为变压器设备制造厂家,有自己的制造加工厂地,注册资本金:5000万人民币及以上。 (2)投标人应提供与所招标型号相同/相近的35kV箱式变压器的型式试验报告,报告中的主要参数应满足本次招标设备的技术要求,报告应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报告的复印件(至少包含报告首页、试验项目和试验结论页、元器件配置页等, 否则试验报告视同为无效)。 (3)投标人所提供的组部件如需向第三方外购时,投标人也应就其质量做出承诺,并提供分供方相应的例行检验报告和投标人的进厂验收证明。 (4)投标人在近5年内至少有2个发电项目或输变电项目变压器供货业绩,并成功投运1年以上。以提供合同和投运证明(或竣工报告)复印件为准(包括供货名称、数量、型号、主要参数及签字盖章页、投运时间、联系人及电话等)。 |
3 |
标段3 (华中区域) |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证具有低合金钢生产制造能力的制造厂家或其全资销售子公司或其直接授权的一级经销代理公司。 2若投标人为制造厂家或其全资销售子公司,须满足以下条件: (1) 进入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发布的“2018年全国企业500强”名单; (2)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若投标人为代理商, 应为直接授权的一级经销代理公司,应取得至少3家钢厂或其全资销售子公司针对本批次招标的代理授权,所代理的钢厂应符合2.2条所有条件,代理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代理商近三年内必须具有单机容量2.0MW及以上100套塔筒钢板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封面、主要参数页、签字页)。 |
4 |
标段4 (西北区域) |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证具有低合金钢生产制造能力的制造厂家或其全资销售子公司或其直接授权的一级经销代理公司。 2若投标人为制造厂家或其全资销售子公司,须满足以下条件: (1) 进入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发布的“2018年全国企业500强”名单; (2)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若投标人为代理商, 应为直接授权的一级经销代理公司,应取得至少3家钢厂或其全资销售子公司针对本批次招标的代理授权,所代理的钢厂应符合2.2条所有条件,代理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代理商近三年内必须具有单机容量2.0MW及以上100套塔筒钢板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封面、主要参数页、签字页)。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6月5日至2019年6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