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25MW燃煤发电项目汽水取样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
自有资金及商业贷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汽水取样设备采购进行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印尼苏门答腊岛北部亚齐省的达鲁萨兰特区米拉务县
2.2 项目的建设规模:2×225MW 亚临界机组
2.3 项目的建设工期:2018 年 12 月-2022 年 2 月
2.5 设备(标段)名称:汽水取样设备
2.6 设备(标段)技术规格及招标范围:
设备配置情况以及主要技术参数 |
本次招标主要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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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汽水取样装置能连续取样,并能满足在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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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表分析和人工取样分析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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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汽水取样装置应具有样水超温或超压、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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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水断流的自动隔离保护措施,并声光报 |
1、高温高压取样架 2 套; |
警。 |
2、低温仪表盘 2 套。 |
3、冷却系统应保证样品出水温度小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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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恒温装置应保证样品出水 2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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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却水设断流保护并报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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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设备(标段)交货地点:上海港、天津港,车板交货
2.8 设备(标段)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180 天或满足项目需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1.2 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设备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
权益。
3.1.3 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如同一标段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申请人须分别满足标段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
3.1.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 不接受代理投标。
3.2 专用资质业绩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序号 |
要求内容 |
具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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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销售、设计、制造2台套相同或以上汽水取样系统业绩; |
1 |
供货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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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至少有1套海外汽水取样系统设备供货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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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投标人具有2台套相同及以上容量机组的设备1年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 |
2 |
运行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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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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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供货及运行业绩均须提供用户联系方式及合同扫描件备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7 月 1 日 17时至 2019 年 7 月 15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