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电厂污泥处理系统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规模: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2.2项目概况:南京电厂总装机容量为640MW,两台320MW超临界机组从前苏联成套引进,#1、#2机组分别于1994年3月17日和10月21日相继投产发电。该厂由公司全资拥有。
2.3本次招标范围为:
1)收集全厂(除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各系统产生的排泥水统一进行处理,主要用于处理机械澄清池和新增工业废水处理系统的澄清池底部排泥水。
2)新建污泥脱水系统,污泥处理系统主要包括污泥缓冲罐、污泥浓缩池及污泥脱水机。
3)脱水后的泥饼外运或掺烧,滤液返回至机械澄清池处理回用。
2.4服务期:计划工期共130个日历天(以合同签订之日算起)。如有变化,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决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专项资格要求:
2.1 资质条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水污染防治或大气污染防治)及以上资质;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地安全生产许可证。
2.2业绩条件:自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与国内电厂直接签订的300MW及以上燃煤火电机组污泥处理系统业绩(含合同业绩);
2.3其他要求:项目经理需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且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历。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7月24日09时00分到2019年7月29日17时00分。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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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q 号:1051008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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