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改项目-供水管道内衬改造(逄王村至西安泰村)项目 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4X3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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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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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管道内衬改造(逄王村至西安泰村)工程 |
对供水管道进行HDPE内衬约14公里,包括阴极保护措施。 |
30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供水管道内衬改造(逄王村至西安泰村)工程】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必须具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三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3.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必须有与管道内衬施工相关联内容 (如管道穿越、管道内衬、非开挖管道修复等)。
4.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5.业绩要求:投标人2016年1月1日至今,应至少有一项已完工的DN800及以上HDPE管道内衬施工业绩,且单项工程量应超过3km,相关工程至今性能达标、安全可靠。以上业绩投标方应为主体施工,且为主承包人,转包、分包工程不予认可。业绩清单需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材料(需体现合同双方印鉴、工程量、合同内容、招标方工程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主要信息)。
6.投标人拟服务于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且有供水管线衬管改造管理经验;本工程相关管理人员应在专业技术、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需提供建造师证书及相关资质能力证书复印件)。
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投标人在2016年1月1日至今,无任何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2016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所施工工程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及重大安全问题。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1.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2.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特别声明: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具体投标人资格以招标公告中的资格后审条件为准(凡不满足招标公告中任一资格后审条件的,均为不合格投标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19-08-07 14:32到2019-08-13 23:00。
购买标书时间:2019-08-07 14:32到2019-08-13 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