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由煤制油厂区内现有部分管廊扩建改造工程及厂区外新建管廊工程组成,总投资约2.21亿元,建成后将煤制油项目工艺物料和公用工程物料输送至下游PAO、GTL和费托蜡三个项目,将费托产物转化成高端精细化工产品。工程建设包括管廊工程设计变更范围内所有建筑安装工程。
2.2招标范围:管廊工程设计变更区域桩基工程。本工程桩型拟采用600mm旋挖灌注桩,预估桩基工程量为4624m³(约1364根桩),其中C35混凝土4624m³,钢筋324t(箍筋采用HPB300钢,主筋采用HRB400钢),具体详见设计文件。
2.3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桩基施工前探明地下设施(管廊工程长度约3.5Km,煤制油厂区外约3Km,厂区内约0.5Km,其中0.9Km范围内地下有电缆和水管,需人工探明),桩基施工(含成孔、钢筋笼制作、安装,砼浇筑养护、运输等),成孔所发生的土方(包括为保证桩机站位对局部区域进行整平所发生的土方作业)及因施工需要的土方倒运、外运及回运,成品保护,配合检测单位清理桩头等工作(规范及图纸范围内的破桩头不在本工程范围内)。
2.4计划工期:总工期77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9月30日;计划完工日期:2019年12月15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4】近五年(2014年7月1日至今)内,提供单项工程灌注桩施工合同金额600万元以上项目不少于三项(且单项合同规模大于1300根桩)【提供合同业绩复印件和由最终用户签署的至少一项下列文件:用户证明、竣工验收证明、设备到货证明、业主表扬信,上述材料内容需含标的名称、合同执行时间及单位名称,(用户证明不要求提供单位的级别,非法人的厂矿、车间均可)。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其业绩为无效业绩。】;
【5】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和安全B证;技术负责人具有岩土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国家注册岩土专业工程师资格;安全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要求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册职工【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相关证书及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养老保险机构印章)并附网上查询页面或其他查询方式】。
注: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9年08月15日 09时00分至2019年08月22日 17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备注:如未按本公告要求进行注册登记手续,即使缴纳招标文件费用也无法获得有效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是经营性收费网站。如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