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棉花滩水电厂机组检修项目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70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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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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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花滩1号机组小修 |
棉花滩1号机组小修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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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花滩2、3、4号机组季节性检修 |
棉花滩2、3、4号机组季节性检修 |
10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棉花滩1号机组小修】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组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或水利水电总承包等相关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承(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状况要求:提供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财务报表,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的企业投标。
4.业绩: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2台次及以上的单机容量40MW及以上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大修或小修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
5.投标人最近三年内(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间)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有骗取中标、投标资格被取消、投标人原因导致合同被解除;(2)有行贿、受贿记录;(3)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发生人身伤亡事故、重大设备损害事故。
6.与招标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的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7.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棉花滩2、3、4号机组季节性检修】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组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等相关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承(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须具有1台次及以上的单机容量40MW及以上混流立式水轮发电机组检修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设备项目的制造供货。提供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财务报表,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的企业投标。
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6.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19-08-22 14:00到2019-08-27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19-08-22 14:00到2019-08-27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