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化公司巴彦淖尔化产区域VOCs和无味化治理E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神华巴彦淖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建设2×60孔TJL5550D型捣固焦炉,年产焦炭120万吨。2011年建设,2012年11月-2012年12月两座焦炉及化产系统陆续投产,化产品有焦油、粗苯、硫铵、硫磺、 煤气等。在生产及存储这些产品的过程中,有害尾气直接放散,会危害人体健康,并对大气环境造成严重影响。当前,环保政策越来越严,依据国家标准(GB16171-2012)《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各省地方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中对炼焦行业有害尾气排放的要求,焦化厂现有排放方式已经无法满足最新的环保标准,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对现有设施进行改造,对各系统中逸散VOCs和产生异味的主要环节采取有效的密闭与收集措施。
现拟在化产区域中的冷鼓、粗苯及油库三区域新建压力平衡系统一套和脱硫、硫铵洗涤系统一套。冷鼓、粗苯及综合罐区三区域将各贮槽的放散口联接起来,放散气总管和鼓风机前的负压煤气管道联接,实现有害尾气零排放,通过压力调节阀使整个压力平衡系统处于微正压状态。同时增设一套氮封系统密闭收集处理罐内排出的气体,防止系统负压过大,保护各贮槽的安全使用。脱硫、硫铵工段各个放散点均采用全密闭尾气收集装置,原放散点位没有密封罩的均增设密封罩,原有放散点位有放散口的在原尾气放散口位置的连接法兰上去掉与大气相通部分,装一台双向安全补偿器,双向安全补偿器的一端接一手动风阀后通过管道进入集气主管后进入风机经加压后进入尾气处理系统。
本设计生产规模、工艺流程及产品方案的选择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巴彦淖尔能源公司化产区域VOCs和无味化治理EPC总承包
2.3计划工期:4个月,计划开始时间:2019年10月30日,计划结束时间:2020年2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类)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VOCs治理业绩(业绩认定原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业绩复印件和由最终用户签署的至少一项下列文件:用户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施工证明,上述材料内容需含标的名称、合同执行时间及单位名称。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其业绩为无效业绩。(用户证明不要求提供单位的级别,非法人的厂矿、车间均可。))。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拟选项目经理须具有安装或建筑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允许最多 2 家单位联合组成,必须以具备设计资质的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成员均为独立法人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9年09月20日 09时00分至2019年09月25日 17时0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