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公司丰城公司石膏销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货物名称:脱硫石膏
2.2 招标数量:
国电丰城发电有限公司#1、2、3、4机组产生石膏数量,按预计年发电量65亿千瓦时计算,四台机组全年预计产生石膏总量:12.488万吨左右,二年预计产生石膏总量:24.976万吨(数量以实际过磅为准)。
计算依据详见下表:
指 标 |
单位 |
分机组 |
四机总量 |
|||
#1 |
#2 |
#3 |
#4 |
|||
收到基全硫St,ar |
% |
0.90 |
0.90 |
0.90 |
0.90 |
|
年发电量预计 |
亿度 |
16.25 |
16.25 |
16.25 |
16.25 |
65 |
煤电比 |
|
4.50 |
4.50 |
4.50 |
4.50 |
|
年用煤量预计 |
万吨 |
73 |
73 |
73 |
73 |
292 |
脱硫效率 |
% |
95 |
95 |
95 |
95 |
|
年石灰石消耗量预计 |
t |
18650 |
18650 |
18650 |
18650 |
74600 |
年10%含水率石膏预估产量 |
t |
31220 |
31220 |
31220 |
31220 |
124880 |
2.3 交货地点:国电丰城发电有限公司厂区石膏间
2.4 合同期限:2020年01月01日-2021年12月31日(或从上年度合同结束起计)。
3 石膏的技术要求
3.1 石膏车间只能提供脱水皮带下石膏临时存放的有限库容(不超过一天的有限存量)。
3.2 近三年的石膏品质
3.2.1 石膏纯度85%以上;
3.2.2 石膏含水率实际平均在17%左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具备工商行政机关许可的经营权限;
【2】投标人具备四台机组脱硫过程中产生的石膏最大日产量(约1100吨左右)的装车能力,提供自有装载机证明或租赁合同证明;
【3】投标人具备石膏产量高峰期的处理能力,在距离国电丰城发电有限公司30公里内具有1500吨左右的堆放场地,提供堆放场地证明;投标人不具备堆放场地的,须在合同签订前具备上述堆场,提供承诺函;
【4】未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黑名单;未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9年09月26日 08时30分至2019年10月09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