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化公司巴彦淖尔能源焦化厂精煤场环保改造工程基础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焦化公司巴彦淖尔能源焦化厂精煤场环保改造工程基础施工公开招标。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厂址在原巴彦淖尔能源公司焦化一厂精煤煤场,总图中备煤场地,范围内现有堆取料机两台,轨道上静态高度12m,轨道至场坪高平均1.2m,臂长25m。建设场地约45540m2。由于现储煤场为露天煤场,煤尘污染较明显,鉴于当地环保部门要求,企业露天堆场需要进行环保改造,防止扬尘对空气的污染。同时减少煤场存煤的损失。
招标范围包括:煤棚钢筋混凝土基础及短柱(本次招标范围:施工图A-H轴之间<含A-H轴>28个独立基础(不含12、13及1/13轴))、挡煤墙、射雾器平台、防撞梁、水泵房及其他附属工程的土建项目进行施工。
计划工期:挡煤墙基础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计划开始时间:2019年10月25日,计划完工时间:2020年1月25日。
建设地点:神华巴彦淖尔能源公司焦化厂精煤场(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中旗德岭山镇甘其毛都口岸加工园区)。
2.3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A.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B.投标人应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C.投标人须具备(2016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1份大体积混凝土基础工程业绩证明;
业绩认定原则:投标人须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业绩复印件和由最终用户签署的至少一项下列文件:用户证明、竣工验收证明、设备到货证明、业主表扬信,上述材料内容需含标的名称、合同执行时间及单位名称。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其业绩为无效业绩。(用户证明不要求提供单位的级别,非法人的厂矿、车间均可。);
D.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E.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9年09月30日 09时00分至2019年10月11日 17时0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
网站联系人:郑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