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煤化物资矿用气动排污泵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于2019年9月10日发布招标公告。本次招标采用传统招标方式,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概况:详见第八章。
1.2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资金自筹
2. 招标内容
2.1 项目实施地点:
2.2 招标产品列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1 |
矿用气动排污泵 |
11台 |
详见第八章 |
01包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
投标人资格:
1)*如果投标人按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出具的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有效期内正式唯一授权;
2)*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其中2016年-2018年的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得低于本次投标金额的3倍,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投标人2016年-2018年每年度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第三方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投标人2016年-2018年每年度的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报告作为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品牌的矿用气动排污泵在2016年—2018年的销售业绩清单,并提供清单中至少5台/套矿用气动排污泵对应销售合同相关部分(复印件)作为证明文件,表明所供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用户名称、合同签订的时间及签字页等;
3.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资料表。
3.3 未在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登记并领购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领购
4.1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19年9月11日上午8: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19年9月19日下午16:30
4.3 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人民币500元(人民币伍佰元整)或85美元(美元捌拾伍元整)(美元只接受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10月1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5.2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