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工程概况:漳州核电1、2号机组采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自主设计的“华龙一号”核电技术堆型,参考电站为福清5、6号机组,建设二台1000MW级压水反应堆核电机组,NSSS额定热功率3190MW,设计运行寿命60年,电厂可利用率不低于90%,机组开工时间计划分别为2019年9月30日和2020年7月30日,单台机组建设工期60个月,两台机组建设间隔10个月。
2.2项目地点: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列屿镇刺仔尾。
2.3服务期限:以甲方通知乙方进场时间为开始时间至2号机组临时验收结束。工程质保期内的监理服务期为2号机组临时验收结束后24个月。
2.4工程内容:负责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建造期间的建设工程监理工作。
3. 招标范围
按照国家相关监理法规要求,对漳州核电1、2号机组的总承包范围全部建设工程子项(详见合同附件2:监理子项清单表)建安工程实施监理(爆破、海工监理除外),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管理、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环境控制、合同管理、文档管理、质量保修、竣工验收及现场组织协调等。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4)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综合监理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5)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至少1个类似项目核岛建设监理工作业绩,并以签订的合同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6)总监工程师资质要求:总监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具有核电工程监理业绩,须提供执业证书复印件及人员业绩的合同或业主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副总监工程师资质要求:副总监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具有核电工程监理业绩,须提供执业证书复印件及人员业绩的合同或业主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其中,负责安全的副总监理工程师还应具备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岗位资格,须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的发售
5.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5.2发售时间: 2019年9月 16 日17:00 — 2019年 9 月 23日17:00(北京时间)
联系人:郑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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