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能集团(哈分公司)2019年第一批高端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具体情况见下表:
包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第1包 |
回转大齿圈\S005165\电铲\495HR\进口 |
详见公告附件 |
件 |
2 |
合同签订后6个月 |
物资供应中心哈尔乌素供应站仓库 |
第2包 |
后桥总成\A85369A\大型自卸卡车\MT5500B\进口 |
详见公告附件 |
件 |
1 |
合同技术附件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 |
物资供应中心哈尔乌素供应站仓库 |
后桥\xB3792\大型自卸卡车\930E-4\进口 |
件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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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桥总成\A85890A\大型自卸卡车\MT4400AC\进口 |
件 |
1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条件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参与第1包的投标人必须为国内专业的齿轮制造企业或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商。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提供代理授权书。
3.1.3参与第1包投标产品的制造企业必须拥有齿轮检测仪、直径6米及以上的磨齿机、直径6米及以上的高速滚齿机或高速铣齿机,投标方须提供以上设备的型号、品牌、设备安装彩图及设备引进报关单,招标人必要时会对上述内容进行现场核实。
3.1.4参与第2包的投标人必须是国内大型结构件的制造商或是其指定的针对该项目的授权代理商。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应出具货物制造商出具的同意投标人(代理商)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及授权制造商的技术、生产能力支持资料。
3.1.5参与第2包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必须拥有国家部委联合颁发的“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
3.1.6参与第2包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必须同时拥有5m*5m及以上数控火焰切割机、工作行程16m及以上数控镗铣加工中心、退火炉大型机械加工设备,并提供相关设备型号及现场照片。
3.1.7参与第2包投标人及投标产品制造商的财务要求
3.1.7.1投标人及投标产品制造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7.2投标人及投标产品制造商须提供企业2017-2018年的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视为有效,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提供其公司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产品制造商2017-2018年主营收入每年必须大于20亿元。
3.1.8业绩要求:
3.1.8.1参与第1包的投标人提供2份5.3米及以上、加工精度6级及以上磨削成品硬齿面齿轮制造、销售的业绩,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中标通知书或订单)和用户使用证明。精度等级达到5级及以上齿轮的业绩及能力证明;提供制造3级精度齿轮的业绩及能力证明;提供制造模数为35-50齿轮的业绩及能力证明。
3.1.8.2参与第2包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在2016年-至今必须具有至少20件工程机械、卡车、机车、船舶等20吨(或5米)及以上大型结构件(几种相加达到20件或以上)的制造业绩,并出具相关合同。
3.1.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品牌的制造商、经销商、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9年09月19日 09时00分至2019年09月25日 16时0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