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岭项目1、2号机组LOT47常规岛主行车(第三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 :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中广核惠州核电有限公司拟建设两台华龙一号型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称为太平岭项目(华龙一号)1、2号机组,厂址位于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黄埠镇境内的红海湾西北岸。电厂规划建设6台百万千瓦压水堆核电机组,分期建设,一期建设两台。项目1号机组浇灌第一罐混凝土目标日期为2019年9月30日。电站的设计运行寿期为60年。在整个运行寿期内,电厂的平均可用率将达到82%。项目建设总工期从每台机组第一罐混凝土浇灌到商业运行不超过56个月。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本次招标内容为:太平岭项目1、2号机组LOT47常规岛主行车。具体招标范围和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计划交货日期: 第一批(首台机主行车)交货日期:2021年11月30日;第二批(首台机辅助行车)交货日期:2021年12月31日;第三批(次台机主行车)交货日期:2022年7月31日;第四批(次台机辅助行车)交货日期:2022年8月31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基本资格
(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 投标人须是一般纳税人;
(3) 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2. 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许可范围涵盖200t以上桥式起重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 财务要求:投标人银行资信记录、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
4. 业绩要求:近五年内(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倒算),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一项有三个及以上运动机构整机类的起重机设备的工程业绩(包括合同履行期间)。
5. 信誉要求:近两年内(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倒算)无因违约、不恰当履行合同而导致的合同终止、仲裁和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以地级市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准)。
6. 其他要求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本项目不接受 代理商投标。
(3) 投标人需具备主梁(主行车的跨度为46.8m)不分段整体运输至太平岭核电项目现场(或重件码头)的条件;若不选择水运方式,需提供具体的运输方案和路线,以及沿途的路、桥、隧道情况、运输途中采取的特殊措施等说明。
(4) 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开始时间:2019年10月8日8:00(北京时间);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4日17:30(北京时间)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缴后不退。
联系人:郑经理
手机:13810351893
邮箱:dlztbkefu@163.com
网址:www.dlz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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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