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港务(煤炭港区)3#4#通用散杂货码头工程疏浚工程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地点为河北省黄骅港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如下表(具体见技术部分及资料):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主要工程内容 |
投标人 资质 |
工期要求 |
1 |
黄骅港务(煤炭港区)3#4#通用散杂货码头工程疏浚工程 |
主要包括:黄骅港(煤炭港区)3#、4#通用散杂货码头工程疏浚工程,总挖方量约55万方。 |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3月15日前完成。(疏浚进度安排要满足码头桩基施工要求) |
2.3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质见上表。
(2)财务要求:近3年(2016年1月1日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6年 1月 1日起至今)具有已完工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的疏浚工程施工业绩;
(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在近3年(2016年1月1日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②投标人在近3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不曾在任何合同中因违约而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③投标人在近3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不曾发生较严重质量安全稳定问题或安全事故。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具有5年以上项目经理经历,具有类疏浚工程管理业绩;
(6)设备要求:投标人自有至少1艘能力不低于3500m3/h绞吸式挖泥船(生产能力以中国船级社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
(7)其他要求: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借用无效。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在评标时进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9年10月09日 09时00分至2019年10月16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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