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能集团物资供应中心2019年第五批寄售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分为九个包次,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具体情况见下表:
包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 |
交货地点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第1包 |
准能WK电铲电器件 |
详见公告附件 |
物资供应中心仓库 |
项 |
37 |
按需求供货 |
第2包 |
哈矿WK电铲电器件 |
详见公告附件 |
物资供应中心仓库 |
项 |
37 |
按需求供货 |
第3包 |
铁路专用配件 |
详见公告附件 |
物资供应中心仓库 |
项 |
261 |
按需求供货 |
第4包 |
准能通用材料 |
详见公告附件 |
物资供应中心仓库 |
项 |
58 |
按需求供货 |
第5包 |
准能泵类材料技 |
详见公告附件 |
物资供应中心仓库 |
项 |
117 |
按需求供货 |
第6包 |
准能线缆类材料 |
详见公告附件 |
物资供应中心仓库 |
项 |
93 |
按需求供货 |
第7包 |
哈矿线缆类材料 |
详见公告附件 |
物资供应中心仓库 |
项 |
63 |
按需求供货 |
第8包 |
准能电器件 |
详见公告附件 |
物资供应中心仓库 |
项 |
206 |
按需求供货 |
第9包 |
哈矿电器件 |
详见公告附件 |
物资供应中心仓库 |
项 |
160 |
按需求供货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条件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需提供最近两年度(2017-2018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视为有效否则视为无效),最近两年度(2017-2018年)参与第1、2包投标人主营收入每年必须大于等于300万元,第3、5、8、9包投标人主营收入每年必须大于等于1000万元,第4、6、7包投标人主营收入每年必须大于等于500万元; 对于2017年及以后成立的公司,未能出具近三年度(2017-2018)财务审计报告的投标人,可以由其公司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资信证明;
3.1.3参与本项目第1、2包的投标人在2016年-至今必须具有为露天矿山服务至少 3 份同类设备配件投标产品的销售业绩,提供相关合同;
3.1.4参与本项目其他包次的投标人在2016年-至今必须具有至少3份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提供相关合同;
3.1.5第1、2包只接受WK系列电铲电器件生产厂家或其代理商、原设备生产厂家或其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电器件的专项授权;其他包次均接受经销商投标,代理商或经销商需出具相应的经销证明。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9年10月13日 16时00分至2019年10月18日 16时0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