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度盐酸采购(标段二)-公司 招标公告
一、项目简介 北京京津冀电力物资有限公司是本部物资专业管理的支撑和服务的延伸,负责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采购与物资管理各项业务实施。 本次招标为 2020 年度循环水处理、树脂再生等方面使用的盐酸,涉及内蒙古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托克托发电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呼和浩特热电公司”)、河北张家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张家口热电公司”)、张家口发电厂(以下简称“张家口发电厂”)、河北蔚州能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蔚州能源公司”)、下花园发电厂(以下简称“下花园发电厂”)6 个企业。
二、招标范围
物资名称:盐酸。 品质要求:产品的检验规范和标准必须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企业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技术部分。 合同期限:签订之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预估需求量:6350 吨,此数量为上述 6 个企业年计划量,根据生产实际情况会有所变化,最终需求量以企业生产实际需要为准,招标人不做最低和最高使用量承诺。 授标原则:本次招标为标段二,包含内蒙古、张家口两个地理区域,设置一名中标人。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资质及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独立法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能满足如下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
3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2)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4 投标人资质和业绩要求:
4.1 若投标人为生产商,应满足如下资质和业绩要求:
(1)具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本公司运输的应提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含本次采购标的物);若运输采取租赁的应提供在有效期的租赁合同及运输公司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含本次采购标的物);
(3)近三年盐酸供货业绩不少于 1 个,并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
4.2 若投标人为经销商,应满足如下资质和业绩要求:
(1)所代理的生产商具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具有危险化品经营许可证;
(3)本公司运输的应提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含本次采购标的物);若运输采取租赁的应提供在有效期的租赁合同及运输公司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含本次采购标的物);
(4)近三年盐酸供货业绩不少于 1 个,并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
5 其它要求
5.1 盐酸要求标吨供货,不允许超载,因超载或其他违规事件产生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2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次招标投标货物的最大生产能力及已签订的供货合同和本次招标若中标后承接的其他订货,以保证本次招标提出的交货期,否则将被视为违背商业信用和诚实的原则。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应答;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应答。
7 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 年 10 月 21 日至 2019 年 11 月 4 日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