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湖北应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0-2022年主体维护(汽机、化学、锅炉、电气、热控)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湖北省应城市;
2.2招标范围:提供应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汽机、化学、锅炉、电气、热控等设备检修日常维护等工作(详见技术文件)。
2.3招标工期:三年(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合同工期: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合同签订三年,分年执行。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2020-2022年政策及市场价格变化等各种风险,投标人报价应为2020年-2022年的每年平均价格。甲方对乙方每年进行年度评价,评价为合格及以上,继续执行合同,若评价未达到要求的,则解除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3.2.2 资格能力要求:/。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项3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电厂A级检修或主体设备维护业绩,须附业绩合同扫描件。
3.2.4 其他要求:投标人需踏勘的应在投标前进行现场踏勘,所有投标文件将均被认为是实地考察后编写的,由于考察不充分造成工作项目遗漏,结果由投标方负责。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投标方不能因此提出任何关于财务费用和工期延迟的要求,投标方对本工程安全、环境保护、工程质量、工期等管理负有全部责任。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11月25日9:00起至2019年11月30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6日09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