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2/18-SB-31)
项目所在地区: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印度尼西亚南苏门答腊省穆拉埃宁(Muara Enim)县
一、招标条件
华电(印尼)玻雅2×660MW坑口电站工程项目仿真系统(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X6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 |
CHDTDZ042/18-SB-3101 | 仿真系统 | 仿真系统 | 200元 |
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仿真系统】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合同签署日期自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3个600MW级及以上燃煤机组项目投运业绩。
3.投标人是制造商时,在投标截止日前须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是代理商时,其代理设备的制造商在投标截止日前须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国内生产制造的设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同一品牌进口设备只接受制造商或唯一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制造商授权书。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重要说明:投标业绩应提供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等相关证明性材料,并提供有效的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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