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消防EPC公开招标 施 工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科环集团龙源工程怀安(2×330MW)、费县(2×650MW)煤场全封闭改造项目特殊消防EPC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怀安热电有限公司新增东储煤场棚化改造工程
电厂新增东储煤场工程场址(以下简称“场址”)位于电厂厂内翻车机铁路线西侧,场址北以围墙为界,南与电厂一期输煤系统相毗连(翻车机),西临厂区护坡,东临翻车机与铁路进线。该场址地段场地平整,自然地面标高801m,场址东~西宽约100m,南~北长约500m。煤场呈南北方向不规则布置,中间自护坡至煤场和翻车机方向为一进场道路,将煤场分割为南北两部分,其中北侧煤场南北长300m,东西宽100m,北侧有一进场通道;南侧煤场在翻车机和护坡之间,面积较小,南北长150m,东西宽50m。目前该区域设有临时堆煤场一座,无抑制扬尘的硬件设施。另外煤场上部布设有一条35KV高压线,北侧煤场东侧铁路沿线建有一排铁路列检房屋。
2.1.2费县发电有限公司煤场封闭改造 EPC 项目
本工程为费县公司煤场全封闭改造项目,本工程规划在本期煤场内增加一座全封闭装置煤棚及其附属设备设施。
煤场为全封闭结构,跨度根据工艺设备的要求而定,为 180 米,煤场全封闭装置纵向长度为275 米,净空高度略低于 30 米,采用预应力桁架方案,煤场全封闭装置断面见附图。
煤场全封闭后,封闭煤场至转运站之间的#3、#5 皮带机(露天部分)需采用轻钢结构进行封闭,封闭长度约为 31m×2 套(以实际测量为准),同时设计建设采暖、通风、消防、电气、控制等相关的附属设施。
本工程涉及到的消防工作必须通过消防主管部门的验收,验收产生的费用由投标方负责。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2.1怀安项目
本项目投标方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投标方负责封闭煤棚范围内所有消防水系统基本设计和详细设计。其中包含自动远控消防炮灭火系统和消防水泵房各消防泵增容改造的详细设计及竣工图设计等。所有设计要考虑冬季防寒防冻要求。
1)消防水炮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有害气体及粉尘监测系统、温度监测系统、火灾报警系统EPC工程(含地方验收);
2)配合设计单位完成钢网架的相关附属系统设计;
3)根据电厂实际运行条件,结合本煤场封闭工程的运行要求,对厂区消防系统进行复核并提出意见,必要时完成相关配套方案设计。
4)生产、生活临建设施由报价人在采购人指定区域(电厂内)内自行布置。
5)对怀安一期煤场输煤控制室主机与主泵房之间单独接线(距离约350m),实现远程启泵功能。
2.2.2 费县项目
本项目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安全监测系统(红外热像、粉尘及可燃气体检测系统),纳入燃煤管理智能监管系统,并引入输煤程控系统,实现在输煤操作员站进行实时监控。
(3)自动跟踪消防炮灭火系统,包括配套管道、阀门、就地控制箱、控制主机等;
(4)明火煤监测系统;
(5)移动式灭火器;
(6)煤棚内主电缆通道的桥架制作安装。
(7)配合设计单位完成钢桁架的相关附属系统设计;
(8)根据电厂实际运行条件,结合本煤场封闭工程的运行要求,对厂区消防系统进行复核并提出意见,必要时完成相关配套方案设计。
(9)生产、生活临建设施由报价人在采购人指定区域(电厂内)内自行布置。
上述相关系统的设计、制作、供货、运输及保管、安装、调试、验收和竣工移交的相关工作。其中消防方案的设计,以及就此方案向地方消防主管部门咨询、报备、评审以及验收通过等工作,负责经过验收后的消防方案的实施,并负责项目通过当地消防主管部门的最终验收工作;
2.3其他:无
附件3: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须同时具有并提供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
【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须具有至少2个合同业绩,业绩类型为:干煤棚(跨度不小于100米)或装机容量为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主体工程特殊消防项目施工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须包含名称、施工内容、盖章或签字、签订日期;如网架结构跨度或机组容量及相关参数等信息不能在合同中体现的,提供销售合同的技术协议等,须含协议首页、协议签字页、网架结构跨度或面积或机组容量及相关参数页);
并提供与之合同相对应的消防部门验收合格证明或业主出具的竣工验收证书或完工证明(须包含项目名称、竣工时间及施工单位名称、业主方或对应合同甲方盖章)。
关于竣工时间或完工时间的认定是以竣工验收证书或完工证明上载明的时间为准,投标人业绩起止时间的认定为竣工验收证书或完工证明上载明的时间至投标文件截止日。关于近五年业绩中的“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倒推五年(只精确到月份)。
【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并提供住建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拟任项目经理近三年须承担过与本项目同类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或副经理)的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投标人项目经理任命书或竣工验收书);
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并须提供2019年至2020年期间连续3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当地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
项目经理不可兼任技术负责人。
【4】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期内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注: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其他: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10月13日 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0日 16时0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