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新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楼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新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公主坟办公楼、天银大厦办公楼、昌平分公司园区、总部基地办公楼共四个项目的30部电梯、2部食堂用电梯及4台起重机日常维护、保养和抢修服务,需6名驻场人员。服务周期:贰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必须具有项目的承接能力、合同的履约能力、服务能力和良好的信誉、近三年营业执照年审合格;
3.2.2投标人必须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从事电梯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的单位;
3.2.3投标人必须具有电梯维修、安装等相关专业资质,应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维修许可证电梯类B级及以上资质;
3.2.4投标人具有多年维护、维修电梯的相关经验,且熟悉各品牌电梯的结构、参数等;
3.2.5投标人2018年1月至今有五个及以上电梯维修、保养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3.2.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及电梯维修施工人员,必须具有特种作业证书;拟派的项目经理,还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安全资质证书(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签发的A证);
3.2.7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20日15:00起至2020年10月26日15: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