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全厂噪声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安工程公开招标 施 工 招 标 公 告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闵行发电厂位于上海市闵行区文井路1号,距上海市区约30km。厂址南临黄浦江,北依江川路,厂址西面为空地,东侧为上海市城市道路文井路。工程建设1套450MW级、“F”系列、单轴布置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和1套750MW级、“H”系列、一拖一多轴布置、燃用天然气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其中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计划于2021年6月投入商业运行,H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计划于2021年12月投入商业运行。
2.2 招标范围
(1)本工程主要包括闵行发电厂全厂降噪优化设计、供货、制作、检测、运输、安装、调试和验收,竣工图纸的制作、审核及归档、竣工验收等全部内容,并满足环保厂界及敏感点噪声考核要求。
(2)降噪与后工业化相结合部位的配合由投标人负责。
(3)隔声屏障、消声器等降噪设备及预埋螺栓(件)或地脚螺栓、钢结构、辅材等由投标人供货并安装;隔声屏障、消声器降噪设备的基础由业主方负责施工;主厂房墙体和冷却塔区域减振系统业主供货,投标人安装。
(4)投标人负责完成环评部门的审批、验收及过程中的整改工作,业主方予以配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物理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并提供有效期内证书扫描件。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须具有至少2个施工业绩合同,业绩类型为电厂噪声治理工程施工业绩。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内容须包含名称、施工内容、盖章或签字、签订日期)及业主出具的竣工验收证书或完工证明(须含项目名称、竣工时间、施工单位名称、业主方或对应合同甲方盖章)。
关于竣工时间或完工时间的认定是以竣工验收证书或完工证明上载明的时间为准,投标人业绩起止时间的认定为竣工验收证书或完工证明上载明的时间至投标文件截止日。
【3】、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11月16日 09时00分至2020年11月23日 16时0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