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海上风电项目漂浮式激光雷达测风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招标人: 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 项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海域项目规模:/项目资金来源:自筹招标编号:S03050920GZ0001P1项目名称: 电力汕头海上风电项目标段名称:漂浮式激光雷达测风EPC总承包招标内容和范围:设立1台漂浮式激光雷达,包括漂浮式平台本体和动态补偿系统、测量设备、供电系统等。测量设备包括测风激光雷达、小型气象装置(可测温度、湿度、气压、风速、风向)、海浪、海流、水深、水温、盐度等海洋水文参数基础测量装置,供电系统通常包含有太阳能光伏板、小型风力发电机和电池组件;设立漂浮式激光雷达所需要的所有专题报告编制、评审及批文获取;2年质保期内设备的维护,根据招标方提供的采集到的测风数据完成测风数据分析报告、本项目海上风电基地实施路径研究报告的出具等;设备的试验、检验、安装、测试、调试、运输等;设备培训、售后服务、改进等技术指导;设备保险。主要指标:交货期/工期:海上漂浮式激光雷达建设工期暂定为4个月,漂浮式激光雷达运行维护及测风数据提供周期暂定为漂浮式激光雷达完成验收投运后2年。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工程设计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三项设计资质之一。 2.业绩要求:投标人选用漂浮式激光雷达测风设备自2018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具有至少1个海上测风运行业绩。 以上业绩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合同首页、合同中含工程范围和工期内容的页面、合同双方的签署盖章页等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其他有力业绩证明材料。 3.项目经理要求:/ 4.安全要求:投标人或施工分包方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一年内未发生政府安全监管部门通报的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投标人或施工分包企业负主要或次要责任的)。 5.联合体投标人:不允许。 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专利要求:设备设计方案如采用专利,投标人必须持有相关有效专利证书具有创造性专利评价报告,或者相关专利授权。 8.其他要求:无备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发售时间2020年11月17日-2020年11月24日 |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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